就在今天!南京正式執行落戶新政 一大波買房人正在湧入

今天,南京發佈瞭關於印發《南京市關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寧公規〔2018〕1號

??各公安分局、各區(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北新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 關於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名城的若幹政策措施 的通知》(寧委發[2018]1號)的文件精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制定瞭《南京市關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試行)》,現將文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27木野養生會館-官方網站

??南京市關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 關於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名城的若幹政策措施 的通知》(寧委發[2018]1號)第八條規定,為努力打造國際化創新創業人才高地,推進青年大學生“寧聚計劃”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辦理對象

??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二)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三)取得三級以上國傢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第三條夫妻雙方均按本辦法申請戶口遷入的,可以同時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

??第三章 辦理程序

??第四條依學歷條件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申請人,需自行在學信網上開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至教育部門開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開具的《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取得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依技術、技能水平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開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或《國傢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再至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五條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第六條在國(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或進修訪問一年以上的留學歸國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教育部認證《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在國(境)外取得的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第七條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

??第八條取得三級以上國傢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國傢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

??第九條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證明。

??第十條本人在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當在房屋所在地登記戶口,並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地區有傢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親屬戶口登記地登記戶口,並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和所有權人同意落戶書;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集體戶登記戶口,並提交單位同意落戶書。無上述落戶條件的,統一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集體戶登記戶口。

??第十一條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或單位集體戶登記戶口的,向所屬地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請;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集體戶登記戶口的,向市級戶政辦理窗口提交申請。

??第十二條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將有關材料上報市級公安機關,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報區級公安機關。市、區級公安機關應在自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原公安機關。市級戶政辦理窗口、區級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接到審批決定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需在遷移證件有效期內辦理遷移手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所稱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鎮地區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載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公有房屋租賃證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傢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的住房等。

??第十四條本辦法所稱技術、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一級、二級、三級人員。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直系親屬,是指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第十六條本辦法所稱親屬關系證明,包括戶籍檔案資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

??第十七條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不予辦理落戶手續。

??第十八條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承諾的,取消落戶資格,納入個人征信系統,5年內不再受理申請;已辦理入戶的,撤銷戶口登記並退回原籍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執行,試行1年。《南京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與實施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人社局共同負責解釋。

??落戶新政回顧:

??2017年12月28日

??為建創新名城,南京推出瞭青年大學生“寧聚計劃”,每年目標吸納就業創業20萬人以上。

??2018年1月4日

??南京對2018年市委1號文件《關於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名城的若幹政策措施》進行解讀,再次重申:實施青年大學生“寧聚計劃”,每年吸納20萬以上大學生在寧就業創業,實行一條龍服務,積極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2018年1月30日

??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公佈瞭《南京市“十三五”人口發展規劃》,預計“十三五”期間,全市總人口將增加87萬人左右,到2020年末全市總人口預計將達到910萬人左右。

??南京將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重點開發區域,提升人口集聚力。進一步深化南京市戶籍制度改革,吸引有能力在南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人員進城落戶。積極實施“租購同權”改革等,促進南京人口增長。

??2018年2月11日

??南京政府發佈3月1日出臺《南京人才落戶辦法實施細則》。其中一條:

??調整優化落戶政策,研究生以上學歷及40歲以下的本科學歷人才,憑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技術、技能型人才,憑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辦理落戶手續。

??放寬瞭人才落戶的要求,體現瞭南京“求賢若渴”、“廣納賢才”的包容姿態。此次,對人才落戶政策的松綁或為南京樓市交易註入新鮮活力。大批湧入的人才將成為南京房地產市場的“潛力股”。

??為人才提供全面的在寧居住保障。不僅要吸引人才,更要留住人才,這將促使南京不斷推動人才公寓的建設,完善租賃補貼、商標註冊費用購房補貼等一系列利好政策。

??南京最新買房政策

??最新限購政策:

??此外,非本市戶籍在寧購房還有以下幾種方式:

??1、外地人有2年社保或納稅(提供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獲得購房資格

??①在南京無住房

??②提供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稅繳納證明或社保證明,補繳無效。

??2、積分落戶成為南京戶籍,獲得購房資格

??①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②在本市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③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且近2年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④累計積分達到100分;

??⑤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積分落戶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3、外地人滿足條件直接落戶,獲得購房資格

??①人才落戶:軍隊幹部轉業安置南京、大學生村官在南京工作、屬於國傢“千人計劃”專傢、有居住證在南京就業創業的、研究生在南京就業或創業的等11種情形;

??②投靠落戶: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12種情2017年雞籠中元祭|中元祭|基隆中元祭|2017基隆中元祭|雞籠中元祭|基隆中元祭活動|2017基隆中元祭活動形;

??③安置落戶:南京士兵退伍、士兵退伍安置南京等4種情形;

??④軍屬落戶:駐寧部隊現役軍人的傢屬隨軍、駐寧部隊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

??⑤運動員落戶:退役運動員安置南京並被用人單位錄用的;

??⑥華僑落戶:符合定居本市條件的華僑。

??最新商貸政策:

??近日,南京市統計局發佈瞭2017年南京財政金融運行數據,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逐步穩定,個人購房貸款餘額增量比2016年同期減少瞭1353億元。

??去年底開始多傢銀行上調房貸利率,首套房基本都上調15%。按照往年慣例,過完春節是銀行放款的加速期。但今年春節後,又有消息稱有銀行將首套房貸利率上調至20%,且下款節奏沒有加快。在房貸持續收緊的背景下,今年市民買房成本又要增加。

??附:社保查詢、購房證明開具指南

??一、個人所稅得納稅證明及社保查詢

??(一)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①非本市戶籍在購房前,先確認是否具備在本市購房資格;

??②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③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到辦稅服務廳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二)南京社保開具查詢詳情

??①參保人員憑二代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在市、區(園區)41個點的自助服務終端查詢打印個人歷年繳費情況和近一年的繳費明細;

??②辦理過網上註冊的參保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在全市任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可通過登錄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打印個人繳費情況。

??二、開具購房證明

??(一)應開靜電機推薦具購房證明的情形

??(1)在全市十一區范圍內已擁有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傢庭,2016年9月25日後在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江寧和浦口八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

??(2)在全市十一區范圍內無住房的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2016年10月6日後在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江寧和浦口八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3)在全市十一區范圍內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傢庭,2016年9月25日後在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江寧和浦口八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二)辦理購房證明材料

??南京戶籍

??單身:戶口本復印件(核對原件)、身份證件復印件(核對原件)、單電動床身情況具結書

??已婚:婚姻關系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全體傢庭成員的戶口簿復印原件(核對原件)、身份證件復印件(核對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

??非南京戶籍

??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備註:本科學歷(40周歲以下)、個人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必須有畢業證書),或者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的,不受此限。

??現役軍人

??軍官證(士官證)與居民身份證為同一人的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由軍官證(士官證)頒證機構出具確認服役地點的書面證明原件。

??(三)開具購房證明地點

??①在中山路、大光路、中央門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購房人到所在大廳檔案查詢窗口申請開具購房證明;

??②在華僑路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購房人到華僑路52號不動產檔案館查詢窗口申請開具購房證明;

??③在江寧、浦口區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購房人到所在大廳檔案查詢窗口申請開具購房證明。

??(四)開具電子購房證明

??2017年5月4日起,可在線(“我的南京”手機APP)申請開具購房證明

??1、網上申請開具電子購房證明條件:

??①南京戶籍居民,未婚或無婚生子女的成年單身居民;

??②南京戶籍,現為已婚且婚姻登記地在南京市的居民。

??不滿足以上條件的,暫時不能在網上申請開具電子購房證明,請當事人持開具購房證明所需申請材料到各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華僑路大廳除外)、華僑路52號不動產檔案館辦理。

??2、電子購房證明有效期

??電子購房證明的有效期與紙質購房證明一樣,為180天。電子購房證明如過期,可重新網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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